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7年度(三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日常业务或经营管理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3年。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以比选人实际需求为准。经比选人考核中选人合同履约情况为优,可续签合同。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或其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3.1.2 须为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2023年司法局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7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具有单个合同金额8万元及以上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持有律师执业证10年及以上的律师且为律所合伙人;具有A类律师执业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法务合约部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bxt.cdenvironment.com: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s://jyc.sccin.com/)、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86283281
传 真: /